一、召回中心的机构性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是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和委托,负责山东省缺陷产品召回的日常管理工作,行政上挂靠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召回中心是社会服务类公益性机构,服务消费者、生产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
二、召回中心的主要职能
1、负责缺陷产品召回的日常工作;
2、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召回信息系统,接受消费者投诉,收集、记录、整理及初步分析产品缺陷信息;
3、协助省局制修订山东省缺陷产品召回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4、协助省局做好企业培训工作,开展产品召回与安全法规的宣贯;
5、组建技术专家库;
6、组织技术专家或组建专家委员会进行缺陷调查、风险评估以及召回效果评估等;
7、加强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的协调与沟通。
三、召回中心的组织架构
召回中心下设三个部门:综合管理部、玩具召回部和食品召回部。
四、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综合管理部职责
1、负责召回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管理;
2、负责受理各类投诉信息,做好投诉的记录、整理、初步分析等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
3、协助省局制修订山东省缺陷产品召回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4、组织制定召回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确保管理中心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5、负责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
6、协助省局做好企业培训工作,并通过网络开展公众教育,提供产品召回、安全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7、负责召回中心各种文件的起草、上报,以及资料和档案管理;
8、协调召回中心各部门工作。
(二)玩具、食品召回部职责
1、对经综合管理部初步分析的玩具、食品方面的投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对认为可能存在缺陷的产品,及时上报省局质量处、食品处;
2、组建技术专家库;
3、负责组织专家组或专家委员会开展缺陷调查、风险评估及召回效果评估等工作;
4、协助省局做好召回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5、做好专家的沟通协调以及日常管理。